新聞 > 官場 > 正文

趙紅霞不雅視頻再發威 這次倒霉的官員總算能看

核心提示:繼重慶市北碚區原區委書記雷政富之後,重慶市另一名涉不雅視頻官員、長壽區原區長韓樹明12月13日被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。

資料圖片:韓樹明。(新華社/圖)

繼重慶市北碚區原區委書記雷政富之後,重慶市另一名涉不雅視頻官員、長壽區原區長韓樹明12月13日被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,剝奪政治權利4年,並處沒收個人財產40萬元,從犯馮炳輝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,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;同時,對二人犯罪所得贓款443萬餘元予以追繳,上繳國庫。

經審理查明,2001年下半年至2013年,被告人韓樹明利用其先後擔任重慶市江北區委副書記、合川區區長、長壽區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,為江某承接土地整治工程等方面提供幫助,先後21次收受江某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352萬餘元。

另查明,2004年初至2011年間,李某某通過被告人馮炳輝向韓樹明請託在承攬工程上提供幫助,並承諾好處費,韓樹明表示同意,遂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,為李某某承接工程提供幫助,並先後9次與馮炳輝共同收受李某某給予的人民幣共計90萬餘元。

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韓樹明身為國家工作人員,利用其職務便利,單獨或夥同被告人馮炳輝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43萬餘元,為他人謀取利益,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,依法應予懲處。被告人馮炳輝夥同韓樹明共同利用韓樹明的職權,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90萬餘元,其行為也已構成受賄罪,應追究其法律責任。

法院認為,在共同受賄犯罪中,韓樹明利用其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在承接工程等方面提供幫助,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,依法應對其參與或組織、指揮的全部犯罪予以處罰。鑑於其案發後,能夠如實供述罪行,且退出絕大部分贓款等,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。馮炳輝夥同韓樹明共同利用韓樹明的職權,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90萬餘元,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,系從犯,依法可對其減輕處罰。案發後,被告人馮炳輝能如實供述罪行等,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。

曾收到趙紅霞群發約會簡訊據南方周末網5月7日報導,2012年11月,網際網路上流傳疑似原重慶北碚區區委書記雷政富的不雅視頻。經重慶市紀委調查核實,有關不雅視頻中的男性確為雷政富。同年11月23日,重慶市委研究決定,免去雷政富北碚區區委書記職務,並對其立案調查。

雷政富只是被拍下不雅視頻的其中一個官員。2013年1月24日,包括長壽區長韓樹明在內的10名黨政幹部、國有企業負責人因涉及「不雅視頻」免掉職務。與雷政富相似,他也曾收到化名「周曉雪」的趙紅霞群發的約會簡訊,隨後落入肖燁等人精心設計的圈套,被拍不雅視頻。

2013年5月上旬,重慶市紀委對涉及不雅視頻的雷政富等21名違紀黨員幹部作出處理。其中,涉及黨政幹部15名、國有企業領導人員6名。

其中除了雷政富之外,受到司法機關立案的還有兩人,長壽區原區長韓樹明涉嫌嚴重經濟問題,需接受組織調查;南岸區原區委書記夏澤良已由司法機關另案處理。

據中新網報導,2013年7月24日,重慶市第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。會議表決確認許可對韓樹明採取刑事拘留措施。

目前,雷政富案與韓樹明案已先後一審宣判。2013年6月28日,雷政富受賄案一審宣判。雷政富因受賄316萬餘元,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,剝奪政治權利3年,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。2013年9月17日,該案二審宣判。法院駁回雷政富上訴,維持原判。

而據《成都晚報》2012年8月22日報導,早在不雅視頻案發之前,2012年8月,時任南岸區原區委書記夏澤良重慶市人大代表資格終止,夏澤良於2012年3月20日在南岸區參加一項目簽約新聞發布會後,便再未出席任何公開活動,也再未公開露面。

肖燁、趙紅霞等6人敲詐勒索案

2012年11月25日,趙紅霞被刑事拘留,幕後主使肖燁等人也陸續被刑拘。同年12月31日,趙紅霞被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以「敲詐勒索罪」批准逮捕。

2013年6月20日-21日,重慶市渝北區法院開庭審理肖燁等6人利用不雅視頻敲詐勒索案。

2013年6月28日,該案在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。

法院認為,被告人肖燁、許社卿、嚴鵬、趙紅霞、譚琳玲、王建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通過偷拍不雅視頻並以此為要挾,向他人索取財物,數額巨大;其中肖燁、許社卿、嚴鵬參與索取500萬元,趙紅霞參與索取300萬元,譚琳玲、王建軍參與索取200萬元,其行為均構成敲詐勒索罪,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。

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肖燁有期徒刑十年;判處許社卿有期徒刑四年;判處嚴鵬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;判處趙紅霞有期徒刑二年,緩刑二年;判處譚琳玲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緩刑一年六個月;判處王建軍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緩刑一年六個月;對六被告人違法所得予以追繳。

被告人肖燁、許社卿、嚴鵬當庭表示上訴;被告人趙紅霞、譚琳玲、王建軍當庭表示不上訴。

2013年9月17日,該案在重慶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。法院宣布,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
責任編輯: 於飛  來源:南方周末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、出處並保持完整。

本文網址:https://tw.aboluowang.com/2013/1215/356771.html